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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“典赞•2016科普中国”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10-09   来源:秘书处  作者:   阅读次数:  【字体 】   打印

各专业委员会(分会)、各团体会员单位、各有关单位:
   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,创新科普理念和服务模式,盘点年度科学传播典范,融汇科学传播业界智慧,彰显科普中国品牌文化,中国科协决定组织开展“典赞·2016科普中国”活动。现将中国科协办公厅《关于开展“典赞·2016科普中国”活动的通知》(科协办函普字〔2016〕191号)转发给你们,希望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活动,充分发挥网络作用,把本行业的优秀科普传播人物、优秀科学传播事件、“科学”流言终结榜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好。请推荐单位按照通知要求,于2016年10月12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学会秘书处。

    联 系 人:李军
    联系电话:0991-8809304 13999805077
    传      真:0991-8809304
    邮      箱:xinjiang@cmes.org
    地      址: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40号
    邮      编:830002

附件: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“典赞·2016科普中国”活动的通知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械工程学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6年10月8日

附件:    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“典赞•2016科普中国”活动的通知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科协办函普字〔2016〕191号

各全国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科协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,各有关单位:
   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,创新科普理念和服务模式,盘点年度科学传播典范,融汇科学传播业界智慧,彰显科普中国品牌文化,中国科协拟组织开展“典赞•2016科普中国”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    一、活动名称
   “典赞•2016科普中国”活动
    二、组织机构
    主办:中国科协
    承办:北京市科协
    协办:北京科技报社、人民网、新华网、光明网、百度、腾讯网、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
    三、活动宗旨
   (一)盘点:盘点年度极具影响力的科学传播典范,表彰在科普工作中涌现出的正能量的人物、事件,揭示具有极大社会效应的科学误区,终结流言,推广在网络上广泛流传的优秀科普作品。
   (二)彰显:彰显“科普中国”科学、权威、高品质的品牌形象,提升科普中国品牌口碑和影响力,展现科普中国品牌未来潜在价值,以及服务创新、服务公众的成果。
   (三)融汇:创新“互联网+科普”的生态文化,凝聚科学传播、互联网、传媒各界力量,分享科普信息化先进思想,共谋科普信息化发展。
    四、活动时间
    2016年8-12月期间开展“典赞•2016科普中国”征集评选活动。
    2016年12月30日开展“典赞•2016科普中国”揭晓活动。
    五、主要活动
   “典赞•2016科普中国”主要活动安排如下:
   (一)开展“典赞•2016科普中国”征集评选活动。活动采取推荐和提名相结合的方式,广泛动员各全国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科协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,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办成员单位,主流媒体、社会相关科普机构及科研院所、大专院校,以及相关部委专家,科学传播权威专家,相关主流媒体专家等参与推荐和提名工作,由科普中国项目组进行全面把关。
   (二)开展“典赞•2016科普中国”网络宣传活动。科普中国网及人民网、新华网、光明网、腾讯网、中国科普博览网等科普中国相关频道开展“典赞•2016科普中国”网络科普宣传活动,根据自身媒体平台特点,结合活动不同阶段组织开展新闻报道和互动活动,开发活动征集以及点赞页面,邀请科普中国形象大使为活动代言,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合力,营造公众共同关注“典赞•2016科普中国”的宣传氛围。
   (三)开展“典赞•2016科普中国”揭晓活动。活动拟于2016年12月30日在人民网演播厅,开展“典赞•2016科普中国”揭晓活动。现场揭晓“2016年十大科学传播人物”“2016年十大科学传播事件”“2016年十大‘科学’流言终结榜”和“2016年十大优秀科普作品”。邀请科普中国形象大使以及科技界、科学传播、互联网、传媒业、企业界等领域的知名人士、社会公众代表参加。
    六、征集评选内容及条件
    盘点2016年度科学传播典范,征集评选2016年具有科学传播力和影响力的人物、事件、流言榜及科普作品。
   (一)2016年十大科学传播人物
    应具备以下条件:
    1.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践行群众路线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;
    2.积极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创作传播、线上线下科普活动,创新科学传播表达形式;
    3.传播的内容科学权威,贴近大众需求,通俗易懂;
    4.被社会媒体普遍关注,传播渠道和覆盖人群广泛,影响力较高;
    5.本人具备一定社会认知度,在科学传播领域有突出表现。
   (二)2016年十大科学传播事件
    应具备以下条件:
    1.围绕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事件引发媒体、科学家广泛进行科学权威解读;
    2.面向公众解疑释惑,促进公众了解科技前沿,理解科学;
    3.引发媒体广泛报道传播,公众知晓度高,引发公众广泛讨论。
   (三)2016年十大“科学”流言终结榜
    应具备以下条件:
    1.与社会公众日常生活及热点问题息息相关,易被公众广泛传播转发且违背科学性的内容;
    2.相关媒体单位及时有效的对该流言进行辟谣,形成科学权威结论,并形成广泛传播;
    3.辟谣结果对加强公众谣言辨别能力、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效果显著。
   (四)2016年十大优秀科普作品
    应具备以下条件:
    1.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之间首次发布的原创网络科普作品;
    2.引导公众科学理解国家战略布局精髓、了解重大科技进展与突破、满足公众对新闻热点事件进行科学探知的需求;
    3.作品具有较高的创新性,内容独特,形式新颖,制作一流,表述科学技术知识的角度和方法具有前瞻性,语言运用生动流畅,通俗易懂,并注重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结合。
    4.作品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。结合社会焦点率先发声,抢占传播最佳时机,引发传播热潮,传播渠道和覆盖人群数量巨大,作品浏览量达到300万人次以上,在适用人群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。
    5.作品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作用,对科普作品在内容创意、表现形式、传播策略等方面有借鉴意义,可有效促进社会大众理解国家科技政策、提升公众科学素质。
    七、征集推荐方式
   (一)2016年十大科学传播人物和2016年十大科学传播事件
    采用推荐为主,提名为辅的方式。各全国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科协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,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办成员单位,主流媒体、社会相关科普机构及科研院所、大专院校等均可推荐。相关部委专家,科学传播权威专家,相关主流媒体专家可进行提名。
   (二)2016年十大“科学”流言终结榜
    采用提名为主,推荐为辅的方式。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成员单位、北京科技记者编辑协会、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科技传播专业委员会,媒体专家和科学传播专家可进行提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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